2016年聊城市高唐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16-03-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聊城市高唐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 3月 2日8:30- 3日17: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聊城市高唐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聊城市高唐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参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鲁人社发〔2015〕67号)规定,为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选聘单位:县委统战部社会组织联合会
  选聘人数:1人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高唐县县直及各镇(街道)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及中央、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县的单位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学历认证查询码(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查询)。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选聘人数
  公开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016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如需咨询应聘岗位事项,可按《岗位汇总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推荐、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 3月 2日8:30— 3日17:00。
  报名地点:政务大厦1132房间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附件2中下载)一份,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4、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获取);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人数达到十人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较低于十人时,采用直接面试的方试确定拟考察对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察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应聘人员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综合考试考察情况,按选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其他考察人选中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委托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gaotang.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聘工作由高唐县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公开选聘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委托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aotang.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 3951343
  中共高唐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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