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沈菲菲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8月11日—8月17日(共7天)
邮寄(送达)地址: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南宁市民主路49号办公楼212室)
邮政编码:530012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2808358、282418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