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翚丽、蓝燕丽、包寒等3名同志为自治区民委公务员;廖凌子、农世杰等2名同志为自治区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2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8月6日—8月12日(共7天)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自治区民委人事处(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 58536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