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2015-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关于
2015年公务员录用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现将本单位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报考部门

1∶1职位名称

1∶1职位

所在考场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备 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侦查岗位

(职位代码:150002001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考场

77.19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侦查岗位一

(职位代码:150002002001)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侦查岗位一a

(职位代码:150002003001a)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侦查岗位二

(职位代码:150002003002)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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