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戒毒管理局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第一批)

2015-0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职位)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黎丽等154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31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至我局政治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2299232,0771-2299276(传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局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第一批职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6月 5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gxpta.com.cn)上公布。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广西戒毒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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