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5-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广西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7日。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可结合广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农业人〔2013〕5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和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各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该站(院)成立于1964年,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是集蚕业科学研究、蚕桑良种繁育、蚕业技术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等职能于一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桂林茶叶科学研究所。该所成立于1979年,位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前身系1966年创办的桂林市茶叶示范场,是广西唯一一家省级应用型公益性茶叶研究机构。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该站成立于1986年,是负责水果新品种引进、培育、推广,水果新技术的引进、研发、推广,开展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研发、推广等工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四)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该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五)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该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座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全区培养畜牧兽医人才的摇篮。
  (六)广西桂林农业学校。该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4A级景区雁山园内,环境优美,十分宜人。
  (七)广西梧州农业学校。该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八)广西玉林农业学校。该校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普通中职学校。
  (九)广西百色农业学校。该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十)广西钦州农业学校。该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5月13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农业信息网(http://www.gxny.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7日。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前5天还将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五)体检、考核、聘用:2015年7月底前。
  五、报考方式
  (一)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报名方式(如可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7月10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5)报考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的,同时还要根据量化考核评分表提供相关评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3)。
  六、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办法
  (一)笔试(100分)
  1.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100分)
  1.面试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2.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未达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降低比例进行面试。面试开考当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未达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3.在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
  九、体检和考察
  同一职位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岗位的考生先考察后体检,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4,依据考核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原则,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该站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拟聘人员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农业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或报考单位联系,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2182948、2182539;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3。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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