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共计划招录公务员9467人。选调生610人,其中面向“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85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24名,面向“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33名,面向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招录368名。
笔试网络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24日(笔试前);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0日8:00-7月12日8:30。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分值各100分。
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单独命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共设15个考区,在14个市和区直各设置1个考区。区直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市考区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公安(包括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非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50分。考试范围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免缴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
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专业科目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查询。专业科目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5月20日起。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5日、11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职位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以下简称“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职位”):
(1)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乡镇机关(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机构)职位;
(3)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或“生产一线”人员职位;
(4)政府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职位以及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5)县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位;
(6)面向公安专业人员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7)检察机关招录的侦查(侦查辅助)职位;
(8)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
关于本次报考的几个核心问题,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敬请各位考生注意如下几个点:
一、年龄范围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年龄条件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以下简称“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2015年3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当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中: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三、基层工作经验
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定向招录条件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2、“生产一线”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须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市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市报考;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须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满3年且在岗,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生产一线”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职位。
五、不能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原具有公务员身份辞职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已录用到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要求,但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六、有关时间的计算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服务期、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最后,广西公务员考试网友情提示各位贤达,一定要尽快进入复习状态,从历年的考情来看,高热度职位不一定集中在南宁、柳州和桂林这些大家熟知的地区,在很多地域或者单位的竞争也是相当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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