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焦点评论】:不是每个货车司机都能变身“法律专家”

2013-12-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河南货车司机王金伍发布了一段约7分钟的视频,揭露河南获嘉交警乱收费。此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目前,获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被停职,涉事副大队长、中队长、两名交警被免职,五名协警被清退。
  货车司机变身“法律专家”、“维权义士”,花1年多时间录制了334分钟54段“交警乱收费”视频,收集了74份罚款票据和数百名司机的证词,最终让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严惩。王金伍的执着精神和坚韧品性固然值得钦佩,但这样的维权路径却充满了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令人既欣慰又悲哀。
  不是每个半路出家的普通公民都能通过自学方式华丽转身为“法律专家”的。即便变身成了“法律专家”,也必然付出了超乎外人想象的时间、精力和汗水,同时经历了许多困难、挫折和打击。
  公职人员既是公权力的持有者,又是人民的“勤务员”,理应依法办事、勤政为民、积极作为,努力为百姓分忧解愁,而不能以“官老爷”自居,推诿搪塞、“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变相逼迫普通民众“自学法律维权”。
  在一个日益迈向法治与和谐的社会,法律是维权者的最好武器,走司法途径是维权者的最佳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位维权者都应该先“自学法律”,成为“法律专家”。否则,除了造就一个又一个高举法律大旗的“堂吉诃德”,及一次又一次的个体胜利外,司法部门和司法制度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货车司机王金伍以个体的强大见证了依法维权的艰辛与不容易。他“自学法律维权成功”,不仅难以复制,还拷问着司法制度应有的便民性和便捷性,并在事实上消解着司法制度应有的普适性和公信力。由此可见,如果“公仆们”能够安守本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普通民众的生活必然会变得更加踏实和从容。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