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链接】
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是时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在国家加强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这种年票制开始遭遇尴尬:广东省作为最早推行年票制的省份之一,21个地级市中已有20个开征。但近年来,广州、东莞、佛山多个城市,数十万车主拒绝缴纳年票。其中仅广州市,近三年每年约有15%的车主未缴年票。
【标准表述】
年票制是一些城市路桥撤销收费站点后推出的一种收费模式,旨在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
早些年广州贷款修建的过江桥,因要收费,大量车辆选择“免费桥”,致使交通拥堵,政府因此撤销了路桥收费站,改为统一征收年票。
[问题]
其一,年票制违反“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把通行费平摊到每辆车上,年票制一刀切,缺乏科学性、公平性。过桥多的使劲过,过桥少的觉着冤,不买年票的车辆又通不过年检。
其二,高额滞纳金不可思议。一旦缴费期限,滞纳金就是每日千分之二,比每日万分之五的车船使用税滞纳金还要高。
其三,专款“账目”不清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路桥收费必须专款专用,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然而,事实上,在各地政府官网搜索到的公开信息、各地财政预算报告中,对于每年数亿元的“年票费”,都只是笼统地表述为“主要用于偿还政府非经营性公路建设贷款”、“用于公路建设项目”。“专款专用”变得模糊不清。
其四,收费“还贷”无休止。超期收费和收费期内的路桥“捆绑一团”,还款期满的路桥超期服役。年票实际上突破了“专款专用、收费还贷”,被用作政府性基金,有多个支出子项目,偿还相关路桥项目贷款只是其中一项,更多用于统筹解决城市道路设施的问题及新建公路的投资。
事实上,对于路桥收费,全国其他城市也面临着同一困惑。在武汉,2002年取消了按次收费方式推行年票制,走在全国车辆通行费征收改革的前列。但是面对日益增多的质疑在实行9年后,又恢复了“电子计次”收费。新的计费模式是每次8至40元,5座以下轿车年优惠票2100元。此举“减少”了人们的过江出行,长此以往,会使城市割裂,限制经济发展。
[措施]
眼下,清理公路收费的背景下,城市路桥到底该如何公平、科学收费,成为考验地方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道难题。
我们建议:
首先,广纳民意采用科学决策。在一个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社会,民意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对党委、政府决策的影响与日俱增。尊重民意、顺应民意是政府部门树立权威、赢得信任的基础,路桥收费属于公共决策范畴,我们应将公众的意见充分纳入到公共决策体系的考量中,科学执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其次,因地制宜制定收费标准。路桥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在目前地方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吸引多元投资,根据各个地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再次,对于收费账目应公开透明。“过路费”原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对于收取的相应费用,相关部门应把费用的去处清晰明了的公之于众,做到公开透明取信于民,施行的方针政策方能获得民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