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链接】
5月12日11时,监察部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这条短到33字的引起了网民热烈的讨论。其中很大一部分讨论焦点聚集在《财经》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刘铁男这一事件。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首先,网络举报以快速、便捷的优势成为“反腐利器”。相比传统的社会监督模式,网上举报因为其速度快、影响大和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它可以认为是在无形中形成的一种社会监督,将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下,调查过程将会更加透明,结果也会更有说服力。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的开放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可以参与的扁平化的舆论场,对权力运行可以进行无处不在、无所不包的关注,促进官员谨慎用权,约束言行。同时,网络为官民搭起直接互动的交流平台,创造平等及时的对话机会,可以让领导干部更便捷地倾听民声、把脉民意,及时改错纠偏,提高执政能力,从而降低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网络监管存在漏洞让网络举报变成一把双刃剑。网络举报的泛滥,也会使有关部门在查处腐败过程中,对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难以权衡。而面对公共利益,官员隐私权该受到何种程度的限制,更需要明确的法律界定。在网络举报的过程中不乏存在着各种严重失实的报道。这也给广大民众提醒,监督和隐私各有边界。如脱缰之马的“网络监督”真假难辨,一旦践踏到普通公民的“隐私领地”或者危及集体权益,必将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不安。
再次,网络反腐的盛行表明传统举报方式存在缺陷。现在很多人愿意通过网络举报这种形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说明人们已经认识到传统举报方式存在很大缺陷。传统的实名举报是指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这种举报方式缺乏公众监督,让举报和查证工作多了些风险。很多民众对走正规渠道缺乏信心,有的担心石沉大海,久无消息;有的甚至担心“官官相护”、打击报复。国家能源局在回应刘铁男被举报时表示:“举报消息纯属污蔑造谣,能源局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在未经实际调查时就贸然推出这样的结论,甚至要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这明显不是“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现,也让公众对传统举报方式产生一种担忧心理。
[启示]
网络是一个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最为直接的民情官意的互动平台。网络媒体常常反映出许多在其他媒体上很难见到的、来自社会基层的各种消息,它可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了解到真实民意,通过疏理与分析,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但抓好网络反腐,是一个不断尝试、总结、实践和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措施]
对此,建议:
一方面,规范网络举报平台,让网络举报在法制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网络监管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要从采取打造工作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接受网民监督、强化专网建设、实施电子监察,健全管控机制、优化反腐环境等入手,以网络为依托,以技术为手段,以硬件投入和制度建设为保障,实行网民外部监督和专网系统监督相结合、引导网民理性参与与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强化网络反腐舆情预警、防控与严肃查办案件相结合,做到通盘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引导好、利用好网络反腐,推动网络反腐又好又快发展。
另一方面,完善传统举报机制,建造良好实名举报氛围。要加强举报中心的力量,减少举报案件转办环节,缩短周转时间,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反馈,提高举报调处率。要提高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全面落实实名举报承诺制度,在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约谈制度的基础上,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调查、限时反馈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充分保护群众的举报热情,并使其感受到实名举报的有效性。同时做到换位思考:举报人可以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间、地点,选择自己信任的检察人员接访;对于要案和案情重大的举报线索或举报人要求的,可以直接约见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