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先污染,后治理”说不

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正在形成共识。但是,部分人的环保意识还没有真正确立,联系到发展经济,主张“先污染,后治理”的论调尚未绝迹,嘴上不说但内心作如是想的人也不限于个别。

  历史地看,英美等发达国家随着人均GDP的不断增长,环境污染程度也在不断降低。但是,他们“先污染、后治理”的历程留给我们的到底是“经验”还是教训?我们也必然要走那些发达国家的老路吗?我们能否超越这样的阶段?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副主任、知名环境专家贾峰在一次演讲中表示,对中国来说,由于资源供给能力、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自净能力以及必须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基本国情,中国根本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 “先污染后治理”的一个逻辑基础是:我们污染虽然严重,但偌大一个中国,怎么说也还能支撑个几十年吧,环境危机肯定不会落在咱们这代人头上。对这样的逻辑,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认为“这是一个缺乏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缺乏常识的问题”,如果现在不抓紧治理污染,环境危机可能在5年10年后就会出现。退一步讲,即便是认同“先污染后治理”,污染到什么程度就要治理,不可能有一个明晰的界线。最新统计表明,全国七大水系409个监测断面,劣五类水质占30%,基本丧失使用价值,全国尚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上世纪90年代每年沙化掉一个大县的面积———面临这样的形势,难道我们还不到“后治理”的时候?

让我们对“先污染、后治理”坚决地说:“不!”
  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快发展是解决临沧一切问题的关键,这个共识可能没人公然地反对了。但搬出这一共识来,质疑环保工作的倾向却值得注意,这是一种把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对立起来、非此即彼的过时的思维方式。要害就在于,他们认为的“发展”是不是真的发展?
  如果一个项目投产,随之而来GDP增了,税收有了,还解决了部分就业,但环境严重污染,对生态破坏严重,这怎么看?用科学发展观看问题,就要权衡利弊,弊大于利就不叫发展。用老观念看问题,光挑好的一面说,就认为它是发展。
  主张“先污染,后治理”的人也许会说,毕竟这项目有好处,造成的环境问题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话虽不错,但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有时再多的钱都于事无补,如物种灭绝;有时虽可补救,但需耗力费时。君不见,我们一些投产多年的项目,天天喊治理污染却污染依旧。
其实质是想延长污染的时间,拖延治理的时机,甚至当成“我污染,你(继任者)治理”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如今,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逐步树立之后,这种逻辑已经变得不合时宜。我们没有必要重走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必须超越那样的阶段。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可以少交别人正在交的昂贵的“学费”,这是欠发达地区的优势。“赶超式”发展不是你有多大能耐去超过别人,而是你看出别人走过的弯路可以自己选择直路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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