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这些年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然而,也有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比较模糊、片面,甚至错误,不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影响和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些模糊、片面乃至错误的政绩观,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一是偏,即片面理解“政绩”,将政绩只视为经济增长、等同于城市发展,尤其是等同于GDP增长;忽略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忽略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忽略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忽略了人本身的发展。结果,加重了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失衡。
二是散,即只求局部、不求全局的政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导致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经济结构不协调。
三是急,即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只求眼前政绩,不管身后“洪水滔天”。有的急,还是急于改变落后面貌;有的急,却是急于个人升迁。但只要一急,就容易只重当前、不顾长远,只重速度、忽视质量,只重发展、不计污染,吃祖宗饭、砸子孙碗。有的甚至板凳还没坐热,就“新官上任三把火”,今天一个大规划,明天一个大思路,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是虚,即华而不实,虚报浮夸,用“水分”制造“政绩”。这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恶性膨胀的必然归宿。一些领导干部重名利、轻政德,“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重“显绩”、轻“潜绩”,善于包装、精于造势,甚至欺上瞒下,编造“GDP神话”,制造虚假“政绩”,为个人树碑立传。
五是混,即当官做老爷,不思进取,认定“无过便是功”,不冒风险、抱残守缺、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庸碌无为、怨天尤人。这也是个人主义支配政绩观的一种结果。
错误的政绩观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一是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造成发展的片面与畸形,造成人力、财力、物力和宝贵时间的浪费,严重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二是滋生、蔓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诱发领导干部的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
消除错误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