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面试时间调整为24日至25日

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参加深圳市公务员招考的考生请注意:面试时间有调整,定于5月24至25日(星期五、六)进行。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5月7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次招考全部职位的笔试合格线统一划定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75分。

  职位平均竞争比例为83:1

  此次深圳市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75个职位拟招510人。其中,综合管理类186个职位拟招253人,行政执法类59个职位拟招218人,监狱劳教机关行政执法类(警察)及法检机关司法警察30个职位拟招39人。共有42279人报考,总考录比为82.9∶1,平均83个人竞争1个职位。

  目前笔试成绩已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公布。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资格初审时间定于5月12日、5月14日。此外,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025)和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005)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12日。

  考生分成四类

  资格初审中,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A类考生: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R值以内的考生。该类考生须本人携带指定的资格初审材料在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当日的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和候审区域签到,并按职位顺序及笔试成绩排名次序接受资格初审。

  B类考生:当Y≤5,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值外、(2Y+R)值以内的考生,其中,报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的,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面试名额(R)值外、(4Y+R)值以内的考生;当5<Y≤50,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R值外、(Y+R)值以内的考生。该类考生具有递补资格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指定的资格初审材料在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当日的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和候审区域签到并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

  C类考生: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初审资格,建议该类考生在本人报考职位指定的资格初审当日留在深圳市内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携带相关材料迅速赶到资格初审现场接受审查,无法通知或未能在当日指定的审查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D类考生: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面试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不削减拟招名额

  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025)和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E001-005)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其他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或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自动放弃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需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并进行签到,等候资格初审。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签到和接受资格初审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作出被聘任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有考生非常关心“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是否削减拟招名额?”据了解,不削减拟招名额。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此次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75分。

  面试三证缺一不可

  原招考公告的面试时间现调整为2013年5月24至25日(星期五、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请于5月20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须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三者原件,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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