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民族乐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省级民族乐团。主要任务为传承与发展广东岭南粤、潮、汉三大民间乐种、对中国民族管弦乐交响化进行探索与实践。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团决定在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管理岗位2人,演奏员岗位4人 。其中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4 人,社会人员 2 人,具体情况如下表:
1、向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公招4名:
招聘职位
招聘范围
招聘
人数
招聘者所
学专业
招聘者
学历
其它条件
人事部科员
全国
1
汉语言文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外联工作实践经验,同等条件下,有音乐基础知识者优先
演出拓展部科员
全国
1
音乐学
艺术管理
本科、学士及以上
具有组织演出相关工作经验、擅于协调者优先
笛子演奏员
全国
1
音乐表演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有国内职业民族乐团演出实习经验者优先
笙演奏员
全国
1
音乐表演
本科、学士及以上
擅长中音键笙、有国内职业民族乐团演出实习经验者优先
2、向社会公招人员2名:
招聘职位
招聘范围
招聘
人数
招聘者所
学专业
招聘者
学历
其它条件
琵琶演奏员
全国
1
音乐表演
本 科、学士及以上
具有国内职业民族乐团演出经验者优先
中西打击乐演奏员
全国
1
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本 科、学士及以上
具有国内职业民族乐团演出经验者优先
二、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 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⑴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⑵学历及学位、范围、对象、专业等要求:
应聘演奏员的必须为全国各艺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必须具有良好的音乐专业知识,热爱我国民族音乐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具有在省级以上专业演奏团体从事本专业演奏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乐队合作意识。
(3)年龄要求: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招聘的要求大学本科生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向社会招聘的年龄中级职称以下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6月30日。
(4)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适应岗位工作特点和要求。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选择邮寄报名方式的人员只需提供复印件,经初审合格后我团将电话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请于考试前两天到现场提交原件复审):(1)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公招人员: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时须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及邮寄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
广东民族乐团。
邮政编码:510075,联系人:张平;电话:020-87047626。
3、报名时间:2012年6月6日—6月8日。截至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或现场报名时间为准。
4、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比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广州市外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我团将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给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自选曲目、视谱。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自选曲目占总分60%,视谱占总分40%。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取,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我团将成立考试评委小组负责对考试进行评分。考试小组由乐团音乐总监、乐团正副首席、乐团人事部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
2、招考管理人员考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比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为80分。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测试,时间:60至9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考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或单位领导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
3、考试成绩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公布,公布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5楼广东民族乐团排练场
考试时间:2012年6月中旬
(报考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地点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
我团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我团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团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首次聘用的应届毕业
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四、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和2012年以前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生。在2012年6月30日前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都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发布。
广东民族乐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