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副主任公告

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正科级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主任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等相关文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法学(A03,B03)、管理学(A12,B11)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或法学(A03,B03)、管理学(A12,B1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3岁;


  5、熟悉技能人才培养和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善于沟通和组织协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与报名


  1、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gang.gov.cn)公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1日。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上述网站,在相应人事公告下载、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发至以下信箱,并传真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等)。


  电子邮箱:2452479663@qq.com


  联系人:孙宏艳


  联系电话:82112099,传真电话:82112125,监督电话:82509359


  3、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14日。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初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报名材料,送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网上公布名单,并通知考试时间。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名单。


  面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领导小组可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后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及福利待遇


  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则可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相关职员聘用手续,待遇按我区相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招聘公告发布后,后续信息只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luogang.gov.cn)。


  3、考生报考专业应按照本方案所附专业目录及其代码进行报考,本局对考务有关问题制作报考指南附后。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xls


  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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