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64名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3-08-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见长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国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及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6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的具体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发电子邮件到以下两个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1)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专用邮箱gdourcyj@163.com。
(2)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3月31日。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职称证
(6)学生证或工作证
(7)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获奖证书
(9)论文著作
(10)科研项目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招聘招标”的“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
(三)面试
面试方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以供核查。面试结果由学校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面试及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招聘招标”的“人才招聘”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我校2011年人才引进政策请查阅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gdou.edu.cn/rsc。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759-2383281(人事处师资科)
监督电话:0759-2383218(纪委办纪监科)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海洋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