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对风景区内的土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统一保护和管理,管理风景区内一切经营服务活动及风景区内的护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11年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到所应聘岗位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和提供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地点:详见《2011年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报名时须带资料: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缴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者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4.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核阶段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应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委托市考试中心进行命题、考试和评卷;应聘工勤人员的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报考人数达到招聘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写作能力等,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初定4月2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依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我 局按有关规定在考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人事信息网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 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2011年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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