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原本应该在咸阳市彬县公安局上班的宁阿娜近12年来却一直不能在岗位上工作,无职位,无工资,一直在外打工。
12年前的录取通知书
2001年4月,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的宁阿娜参加了咸阳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2001年11月6日,咸阳市人事局给她发了《咸阳市人事局录用公务员通知书》。
《通知书》上显示:宁阿娜同志,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公安厅陕人发(2001)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招收你为国家公务员,分配在彬县公安系统工作。
2005年,陕西省公安厅“陕公政衔令字【2005】23号”命令批准授予了宁阿娜二级警员警衔。
在《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宁阿娜在本人特长中写到:体育、交际、音乐。
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公安厅印制的《陕西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中,政审情况中说“宁阿娜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白,无问题”等字眼。其中,用人单位意见、县级人事部门意见、地市公安机关意见、地市人事部门意见、省公安厅意见均写有“同意”二字,省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空白。
“公务员宁阿娜”没有工作
直至今日,宁阿娜依然为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工作在四处奔波。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宁阿娜的亲人实在不忍心她为此事受煎熬,决定将此事反映给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
当记者见到她时,一脸憔悴的她不愿意为此事多说一句话。只是一再要求:“我参加的是正规公务员招录考试,所有手续齐全,我就想要回属于我的工作岗位”。
宁阿娜的家人说,宁阿娜这些年来为了此事,思想压力非常大,身边的人都知道她是公务员,有正式的工作。但是她却在和普通进城务工青年一样,做着临时工的工作,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元。而且,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工作更加不好找。
在近12年时间里,宁阿娜不知道往彬县公安局跑过多少趟,找过无数次。但得到的答复一直是让找某领导解决,而这位领导早已调往外地工作了。
在宁阿娜提供的彬县劳动人事局同一介绍信里,另一个名叫王娟的早已调往乾县公安局工作。让记者不理解的是同一期招考的警员,为什么有不同的待遇。
领导调任 此事一直搁浅
为了调查清楚此事,5月20日,记者来到了彬县公安局。公安局政治处席主任告诉记者,此事他很清楚,而且他的前任在和他交接工作的时候也特意交代过此事。据他回忆,当年,宁阿娜和时任局长之女王娟一起,由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分配到彬县公安局工作。但是后来,由于当时的主管领导曾经在招考之前打过招呼,说宁阿娜只是在当地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就会调往外地工作。由于领导调任,此事一直搁浅。但是据记者了解,王娟已经在咸阳市乾县公安局上班好多年了。
席主任同时建议,现在解决这个事的最好办法,就是由宁阿娜自己联系一家工作单位,协调人事局,由彬县公安局直接调过去工作。
我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的权利”中明确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务员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而宁阿娜在这近12年时间里,连最基本的工作岗位都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