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招考公务员6月20日前资格复审

2013-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了解到,经过笔试、面试及体检等层层选拔,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第1301批次的千余人选经过“过五关斩六将”,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等“冲刺”环节,7月31日前仍未参加所报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或至9月30日止未提交《考生申报聘任所需材料清单》所列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的,主管部门可按其自动放弃复审、考察及聘任资格处理。


  6月20日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深圳2013年公务员公开招考275个职位510人,共有1400余名考生入围面试。经过笔试、面试及体检等层层选拔,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第1301批次的千余人选经过“过五关斩六将”,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等环节,各主管部门将于6月20日前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及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考察主要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个别谈话、座谈等方式进行。


  考生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至7月31日止仍未参加所报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或者至9月30日止未提交《考生申报聘任所需材料清单》所列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的,主管部门可按其自动放弃复审、考察及聘任资格处理。其中,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尚未被毕业院校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就业派遣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截止时间可放宽至9月15日。


  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6个月


  对于因递补而列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的考生,需在体检合格后60日内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否则主管部门可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分批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新聘任公务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的将由招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按照招考公告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以及具有人社部发〔2011〕62号文规定的应当取消录用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解除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其报考的职位任职定级。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人员无论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还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