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方案

2013-05-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环保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的调查、研究、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校址在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现根据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职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和考核(技能测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 111个职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2.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3.任职年限及年龄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代表作(限3篇以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并上传至省环保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gdep.gov.cn)招聘报名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3 年5月24日9:00时— 5月28日16:00时。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9:00时~2013年5月28日17:00时。
  网上初审合格者,笔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6月1日9:00~16:00时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准考证加盖公章。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时。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笔试成绩于2013年6月7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教学岗位采用课堂授课试讲20分钟和现场问答10分钟的形式。其他岗位采用30分钟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6月10日前在省环保厅公众网上发布。
  面试时间:2013年6月中下旬,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携带不齐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学院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评分,由学院领导、厅人事处、用人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面试考官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者(60分)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同时通知后续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招考单位2013年6月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招考单位将于2013年7月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意见,形成考察报告。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同时公示,公示期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并通知后续事项,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查询。
  咨询电话:0757--81773129
  监督电话:020-87531809,87531626,8753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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