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现任职务为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以及试用期满转正之后在科员职位任满三年及以上的深圳市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六)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七)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17时止(期间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208室,联系人:陈柯颖,电话:28333192,邮箱:814551190@qq.com。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任职
按照调动时级别职务进行任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