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肇庆关于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报考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报考公安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考生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详见附件1(请自行上网查询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8-2227049、2287725)。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1、报考异地务工、本地工农职位的考生为5月15日;
2、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为5月16日;
3、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为5月15、16日共2天。
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市直机关单位和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考生直接到招录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直机关及乡镇职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照本人报考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相应的地点(见附件2)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生须提供的审核材料(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下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社会人员须提供《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肇庆公安职位的考生,还需如实详细填写好《2013年招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用A4白纸打印出来,并带4张一寸免冠彩照到现场参加复审。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或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8.报考具有户籍限制、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9. 异地务工人员、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同时,需要提供上述第2、第8点所需材料和计生、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须体能测评的除外),面试前须在承诺书(见附件4)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2.需递补面试考生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为进一步提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效率,考虑到部分职位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在考生自愿基础上,适当扩大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其中报考异地务工、本地工农职位的考生,第1-5名为资格审核复审对象,第6-10名为资格审核的预备递补人选;其他职位则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扩大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即: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为1人的,前3名进入资格复审,第4~5名确定为预备递补人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为2人的,前六名进入资格复审,第7~10名确定为预备递补人选,如此类推)。
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期间参与本次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但要事先在资格复审时签订相关协议(见附件5),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没有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6)
体能测评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58-2227049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