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2005年度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3-06-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2005年度招录选调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市实际,今年继续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黄埔区、从化市、增城市工作(具体招生单位、人数、专业要求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志愿到基层党政机关和条件相对艰苦的镇(街)工作;

4、综合素质较高,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6、符合拟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学历条件,所有职位均要求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同时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7、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校级学生干部或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下载准考证等程序。各招考单位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上述网站,审查报考本单位人员资料,并在网上按提示及时完成是否同意报考的操作。

2、报名时间:2005年4月8日至4月15日。

3、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05年4月21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考试

报考者自愿报考后,由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面试、体检,再统一参加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和广州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择优录取。

1、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下旬。各招考单位按有关条件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面试名单将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

参加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考生少于5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2、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

3、笔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变更,请随时留意广州人事信息网和广州考试信息网。

4、考核

考试总成绩入围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应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录取

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录用结果在广州党建网、广州人事信息网、广州考试信息网等网站公布。

附表(略)1:广州市2005年度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2: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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