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治常识讲义:马克思主义哲学 5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二、发展观点与过程论原理
    1.发展观
    ①定位: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②机制: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变化是运动的一般内容,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
    ③定义:发展是具有前进和上升性质的运动变化。发展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
    ④实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的本质是创新。
    2.过程论是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
    3.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和过程论原理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它要求我们研究新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三大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1.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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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⑤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⑥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重要标志。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只承认量变,否认 质变是庸俗进化论。
    3.方法论意义
    坚持适度原则
    注意事物的数量变化(重视积累、防微杜渐) 创造条件,促使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注意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构成事物统一体的对立因素
    (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同一性有两个含义: 一是共居,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一个统一体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③由于事物的内在矛盾,事物的否定阶段也必然被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扬弃了片面性,继承了合理 性。实现了事物的自我完善。
    ④事物经过两次辩证否定,三个阶段(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矛盾双方都得到充分展开,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达到了新(基础上)的肯定。
    这一过程在形式上是曲折的,在内容上是前进上升的。
    ⑤ 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对立统一。这一规律是坚持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统一的理论基础。自觉地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有助于进行辩证地思考,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的片面性、直线性和绝对化。 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要防止形而上学的直线论;另一方面又要反对无所作为的循环论和悲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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