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茂名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4-05-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广东茂名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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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广东茂名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4名,安排到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信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道德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现任管理岗位9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干部身份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15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见《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除外);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7.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选聘岗位等级的,须同意以选聘岗位要求的等级聘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选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选聘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8812775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可向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或上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②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④《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⑤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蓝底彩照2张。
 
  4.资格审核:由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
 
  1.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简单的面谈,了解考生的工作表现,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根据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生进行初步筛选,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程序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8812775,地址:信宜市新尚路4号,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办公室。
 
  附件: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yi.gov.cn/zwgk/zlxx/content/post_1339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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