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优才计划”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周六)上午9:00—2023年1月5日(周四)下午4:3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优才计划”招聘公告
广州市第五中学(简称“广州五中”)是1951年由朱光副市长亲自审批、广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公办完中,1994年被评为首批省一级学校,2006年被确定为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2015年,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成立,并于2021年入选首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广州五中现有校本部(位于海珠区南村路)和金碧校区(位于海珠区金碧花园)两个校区,是广州市老城区占地面积和办学规模最大的完全中学之一。
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简称“五中附中”)是海珠区2019年新开办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作为广州五中教育集团的成员学校,由广州五中全面进行管理。
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五中和五中附中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现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本次招聘录用的教师,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广州五中或五中附中统筹安排教学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所有职位均要求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4.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
5.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1月5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31日(周六)上午9:00—2023年1月5日(周四)下午4:30,逾期不接受报名。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查验所有原件):
(1)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正反两面(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须提供)等,经教务处盖章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研究生阶段的院系成绩绩点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
(4)获奖证书等综合素质表现材料。
3.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6)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届时均可在上述平台处理报名、确认等流程。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查询招聘环节相关通知、考试成绩、疫情防控要求。
(7)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拨打(020)84417976(广州市第五中学办公室)联系。
(8)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6日(周五)上午9:00—下午4:00,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体艺楼一楼(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按《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优才计划”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报考人员自行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由报名系统下载)及佐证材料(附件3),A4规格打印,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4.现场资格审查只接受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办。
5.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以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三)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7日(周六),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考生凭上述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主要采取小组集体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 |
测试形式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小组集体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方式,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当天,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在面试前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由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须联网、具有摄像头)作答。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8日(周日)上午9:30—下午2:30,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3.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9日(周一),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上述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六)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12日(周四)下午3:00—5:00,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考生凭上述面试结果公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可抗因素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成为拟签约人员,并进行组织考察。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可提供过渡性的单身宿舍。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
(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进行查询。因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需服从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六)港澳籍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七)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17976(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content/post_872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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