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珠海斗门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公告

2022-12-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广东珠海斗门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3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18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无效)。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斗门区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2〕256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有关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2〕16号)有关规定,斗门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区共招聘2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 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5. 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待遇
 
  (一)薪酬待遇。每月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年用人成本8万元左右。
 
  (二)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18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可手机拍照)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报考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称及压缩文件须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专业+学历+姓名”。
 
  3. 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贴上大一寸证件照)(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查。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 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5.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面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公告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体检应在我市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 公示
 
  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结果及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 体检不合格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导致名额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珠海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考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珠海市斗门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严格执行。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umen.gov.cn/zhsdmqrmzfmhwz/zwgk/gsgg/content/post_3458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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