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广州美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

2022-08-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广东广州美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广东广州美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及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1953年经教育部批准于湖北武汉创建中南美术专科学校,1958年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美术学和设计学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教育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管理人员10名、辅导员1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入户广州者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9.报考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1)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委(或未设立团委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总支)学生干部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院系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2)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职务(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院系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3)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须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加盖校级部门公章)。
 
  (4)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5)曾担任班团干部(须由院系出具证明需盖学院公章)。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2022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p.gzarts.edu.cn/web/index),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cgm@126.com,笔试当天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在笔试当天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报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笔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和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s://zp.gzarts.edu.cn/web/index)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选。如果入围人数未达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如出现空缺,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通过资格复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和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s://zp.gzarts.edu.cn/web/index)进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所要求能力的匹配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1.面试对象。资格复核通过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公布结果。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和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s://zp.gzarts.edu.cn/web/index)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s://zp.gzarts.edu.cn/web/index)发布,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网页了解。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年龄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30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30日之后出生。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9:00-12:00,14:00-16:00联系)
 
  咨询电话:020-39362160
 
  监督电话:020-3932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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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3992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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