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1人)

2022-05-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1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6月3日17: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有关规定,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护理或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如已完成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区县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6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资格资料。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信息形式发送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信设备正常,因通信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提交审核资料如下:
 
  ①《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在“职得招聘网”(https://www.zdzp.cn/)中登录个人账户,在对应报考项目打印报名表,要求打印成正反两面共一页A4纸,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本人亲笔签名;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⑤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县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合格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内容为护理岗位相关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
 
  2.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职得招聘网(https://www.zdzp.cn/)”中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0754-87779033)
 
  监督部门: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附件: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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