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东莞市教育局赴省外高校定点招聘编制教师354人!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2日。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组通〔2022〕12号)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以及初聘岗位和晋升岗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数限制。
本场招聘是根据考生预报名情况和当地当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北京、武汉、西安和重庆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城市进行现场报考、现场考试、现场确定拟聘结果的招聘活动,拟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354个,具体岗位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省外高校定点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场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预报名
1.考生预报名的形式为网上填写问卷,预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2日。
2.每名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招聘意向城市(北京、武汉、西安和重庆)填写资料进行预报名,每个意向城市最多可选择2个不同岗位。我局将根据考生预报名情况和意向城市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招聘工作,另于5月14日前补充公告确定招聘定点城市、现场报考和考试的时间。
五、笔试
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综合素质测评(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考试)和试讲。
综合素质测评(含实操)
综合素质测评(含实操)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