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市内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详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简单。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9年10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符合所在单位对干部调出的有关规定要求。
(八)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zb@szszfw.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联系电话+公开选调”命名。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谈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和岗位需要,视情通知有关报名人员面谈。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谈、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结合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资格初审、面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面谈、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我委将在面谈前明确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谈、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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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szfw.gov.cn/gg/content/post_742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