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下午5:3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下半年樟木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樟木头镇党政综合办、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樟木头镇文化服务中心、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等11个单位共招聘20名聘用人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计算年龄截至2021年7月16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下午5:30;
 
  2、报名需提供资料(电子版);
 
  (1)《2021年下半年樟木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3)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5)招聘职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作品等。
 
  3、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75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资料(2)-(5)。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需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格式不正确或者内容不完整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收到报名资料后,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和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入围分数线由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研究划定,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闭卷考试:综合能力测试,90分钟。
 
  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岗位描述有相关职称者优先录取,其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入围者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每人十五分钟,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公布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体检
 
  根据各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樟木头镇招录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考生如因体检、计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录取人选。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三)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江小姐 、黄小姐,电话:87711005。
 
  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zmtz/qt/rszp/content/post_3568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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