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深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马田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4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8月7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马田街道办事处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马田街道办事处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9日至8月7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7日17: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指定专用政务邮箱接收报名资料,报名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请将相关材料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为避免因邮箱容量限制而投递不进的情况,请将报名资料按岗位编码分类投递:
(1)岗位MT20200701--MT20200705,发送至mtzzrsb@szgm.gov.cn邮箱;
(2)岗位MT20200706--MT20200708,发送至mtjddjzx@szgm.gov.cn邮箱;
报名联系电话:0755-21023499,联系人:梁先生。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6日。
2.报名成功的考生,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都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与岗位不一致,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录用资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马田街道纪检监察办,投诉举报电话:0755-21024739。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四)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生要遵守主办方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光明区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