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工作)临时聘用工作者公告

2020-0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工作)临时聘用工作者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共3天。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工作)临时聘用5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同意,区政府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潮阳区政府办公室辅助性方面的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聘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责。招聘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5名,主要从事潮阳区政府办公室辅助性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应聘人员应具有汕头市户籍,男性(岗位特殊,需夜班及室外体力工作),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3、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5、应聘人员应人品好,素质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工作需要时服从安排,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
 
  7、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可申请笔试加10分(须提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共3天。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2寸照片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040772411@qq.com。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请于领取准考证时上缴。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西门工业区中训职业培训学校3号楼3楼(潮阳电商创业园),联系电话:0754-83608660。
 
  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确定为参加笔试对象,届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office办公及互联网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含: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
 
  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在招聘信息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七、政审及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考察和体检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付。
 
  八、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区政府办公室的调剂安排。聘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并由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劳务合同规定,被招聘人员聘用期为 3 年,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1次劳务合同,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本人有意愿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务合同。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务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月薪3750元(含个人社保缴费、个人医保缴费),没有其他补贴(差旅费除外),在合同期内,不实行薪酬晋升机制。聘用人员将参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人员意外保险。若需要,可提供集体宿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阳区政府办公室。
 
 
  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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