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大措施齐发力,推动2020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0-05-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原标题:广东8大措施齐发力,推动2020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6日,广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计划、助力开展大规模招聘活动等8个方面助力2020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有单位今明两年扩招
 
  今明两年广东国有单位将进一步扩大招聘规模。《通知》要求,今年将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确保整体招录规模和数量不降低,市级以下机关尤其是县、乡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各级事业单位今明两年也要拿出空缺岗位的一定比例招聘高校毕业生;加大广东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扩大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从医上岗退费”计划,鼓励引导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通知》显示,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规模;今年,“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项目、“山区计划”项目分别招募高校毕业生2000人、500人、950人。
 
  《通知》鼓励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在疫情期间安排至少500平方米场地或者50个创业工位,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降低创业成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到中小企业就业补贴3000元
 
  《通知》显示,广东将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开发1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重点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毕业生改派权限下放到高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就业措施顺利落地落实,广东还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通知》显示,将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在今年年底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广东还优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通知》表示,要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就业签约等一网通办。出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的指导意见,下放改派权限到高校。对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限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毕业生仍可享受原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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