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佛山禅城区属公立医院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04-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广东佛山禅城区属公立医院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佛山禅城区属公立医院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禅城区关于规范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区属公立医院将公开招录高层次卫生人才共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第一批禅城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职位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2020年第一批禅城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职位表》(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禅城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三年内累计2次,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4月30日下午5时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七座四楼。联系人:冷小姐,联系电话:0757-66697403。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5383887。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3618535。
 
  3.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等材料。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禅城区属各公立医院按照资格要求收集应聘者报名资料,经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对象由禅城区卫生健康局颁发准考证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审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
 
  由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科室、区属公立医院的专家组成考核工作小组。由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健康标准,必须在禅城区政府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完毕后,考察小组撰写考察报告,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提交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讨论。对于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决定为不宜聘用的,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应聘人并说明理由。
 
  (六)公示和聘用。
 
  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受到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选报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经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接收、人事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禅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因应聘人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核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的区属公立医院研究决定。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
 
  (二)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57-66697403。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联系电话:0757-85383887。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联系电话:0757-83618535。
 
  监督电话: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0757-82340611,8234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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