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韶关乐昌市代建局招聘公告

2020-02-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广东韶关乐昌市代建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共5天。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韶关乐昌市代建局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加强代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乐昌市代建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乐昌市户籍;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
 
  (六)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在住建、自然资源、财政投资评审、单位基建部门等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审批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共5天。现因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邮箱:lcsdjj5566201@163.com。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乐昌市代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如有)扫描件;
 
  (3)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扫描件;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5)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
 
  (6)相关工作个人总结(须本人亲自撰写);
 
  (7)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乐昌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以上资料原件面试时需上交,相关证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chang.gov.cn)上公布(下同)。
 
  (三)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考生仪态、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采取统一集中面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乐昌市代建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代建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5566201。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乐昌市代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参照乐昌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3.6万元/人/年包干,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住房公积金)执行。另可视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本公告由乐昌市代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66201;联系人:张坚红。
 
 
 
  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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