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级科员1名
2.佛山市禅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佛山市禅城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入职后需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满3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703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3105865,邮编:528000。邮箱:zsjrs@chancheng.gov.cn。
3.报名材料:请本人填写《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签名需手写),以及提交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的彩色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本人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三年起草或发表的文章、文稿等)的彩色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在工作日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 公务员选调”,在报名截止日前发送到zsjrs@chancheng.gov.cn,逾期将不接受。
邮寄报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需材料邮寄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703室,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邮编:528000。(邮寄后,请电话通知李先生查收)
(二)资格审查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再次审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目上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五)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