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南沙区组织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73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9:00至2019年12月2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党的规章制度、基层政策法规、社会治理知识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组织员招聘公告
受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委托,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南沙区组织员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性强、作风正,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无违纪违法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懂粤语者优先考虑;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文字写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服从调剂;
(五)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六)行政村组织员优先考虑本村户籍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9:00至2019年12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5日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客观题和主观题。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党的规章制度、基层政策法规、社会治理知识等。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合格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资格审核
1.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审核环节人员。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考生个人承诺书、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交、合同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反应、举止礼仪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
1.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统一由我司指定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根据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上岗的相关人员,根据南沙区委组织部、镇(街)党(工)委工作需要,可在区、镇(街)范围内调动。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无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胡先生、王女士(020-66883641)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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