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0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中山市公安局2019年6月辅警招聘通告
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00 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高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gdzs110.gov.cn:8080/jgfjzpglxt/site/portal)报名(仅限电脑登录)。
(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底色不限),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局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东区兴桂路20号)。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录报名页面查询。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 下午 15:00-17: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能测评
报考市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通过体能测评的可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视总体情况划定,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八、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8960、0760-8716187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
2019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