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2019-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广东珠海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珠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珠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珠海市纪委监委科员8名,其中纪检监察岗4名(职位1,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2名、派驻机构2名)、文字综合岗4名(职位2,市纪委监委机关综合部门2名、派驻机构2名)。根据编制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在珠海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珠海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和省驻珠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2019年6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相应岗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纪检监察岗(职位1):1.全日制学历为法学(限A0301法学、B0301法学类、A0306公安学、B0306公安学类)或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或审计学(B120207)或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专业;2.具有两年以上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海关、边检、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
 
  文字综合岗(职位2):1.全日制学历为政治学(A0302政治学、B0302政治学类)或中国语言文学(A0501中国语言文学、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A0503新闻传播学、B0503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文字综合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撰写的工作材料、经验总结被省级以上简报刊载;在中央、省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发表过文章(限第一作者);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政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jwzzb@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如不满足专业要求、报考职位2的,要提供获得相关奖励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④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2.报名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204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258601。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珠海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珠海市纪委监委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珠海市纪委监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珠海市纪委监委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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