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珠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珠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珠海市纪委监委科员8名,其中纪检监察岗4名(职位1,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或审查调查室2名、派驻机构2名)、文字综合岗4名(职位2,市纪委监委机关综合部门2名、派驻机构2名)。根据编制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在珠海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珠海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和省驻珠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2019年6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相应岗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纪检监察岗(职位1):1.全日制学历为法学(限A0301法学、B0301法学类、A0306公安学、B0306公安学类)或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或审计学(B120207)或行政管理(A120401、B120402)专业;2.具有两年以上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海关、边检、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
文字综合岗(职位2):1.全日制学历为政治学(A0302政治学、B0302政治学类)或中国语言文学(A0501中国语言文学、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A0503新闻传播学、B0503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文字综合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撰写的工作材料、经验总结被省级以上简报刊载;在中央、省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发表过文章(限第一作者);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政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jwzzb@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如不满足专业要求、报考职位2的,要提供获得相关奖励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④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2.报名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204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258601。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珠海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珠海市纪委监委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珠海市纪委监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珠海市纪委监委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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