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招用聘员公告

2019-02-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招用聘员公告已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共50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8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9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招用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塘镇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共5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8日(现场报名需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表(附件1)、本人大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退伍军人证(应聘人员为退伍军人需提供)、计生审查证明(A4纸)、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
  现场报名地点:新塘镇人民政府南楼一楼组织人事办公室115室(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咨询电话:82768114,联系人:卢小姐、陈小姐、卢先生)。
  (2)网上报名。如不能现场报名,可将报名表(附件1)、本人大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近照、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退伍军人证(应聘人员为退伍军人须提供)、计生审查证明(A4纸)、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intangzhaopin@163.com。
  (二)资格审核
  由新塘镇招用聘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公布符合参加招用人员名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1.笔试
  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综合成绩。
  (1)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专业能力测验。
  (4)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的,将减少实际招用名额。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综合成绩。
  (1)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用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按规定对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正式招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薪酬待遇
  按照新塘镇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方案由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68114;监督电话:82702500。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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