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11日、14日共3天(当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人,其中:行政辅助岗位1:4人;行政辅助岗位2:1人;行政辅助岗位3:1人;行政辅助岗位4:1人;专业技术岗(临小工程建管人员):1人;执法辅助岗(城管辅助队员):2人;窗口服务岗(窗口服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条件,学历、学位获取时间及年龄均截至2019年1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11日、14日共3天(当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四楼党政办(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荟贤路1号)。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者自行上网下载,填报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带到报名现场,签名栏须手写签名。
(3)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4)报考者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岗位及要求:详见《永平街2019年第一次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2)笔试内容:行政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公布。
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不足1:3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街道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05772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220950。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