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8-12-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放管服”专员6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28日。报名地点: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南屏镇坪岚路4号)。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放管服”专员6名,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此次计划招聘的人数为6名,主要从事行政服务窗口接办、土地管理相关工作,且需服从工作安排。
  学历:统招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专业:经济学类、法学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南屏镇坪岚路4号);联系电话:0756-8813708
  (二)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三)报名资料:《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四)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以下的方式进行:
  1、若符合报考条件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24人,则只进行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用。
  时间: 2019年1月6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时
  地点: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四楼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进行公示。
  2、若符合报考条件参加面试人员超过24人,原则上加考笔试(是否笔试由本单位研究确定)。
  若加考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用。
  笔试为闭卷考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 2019年1月6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时(暂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进行公示。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备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一楼窗口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空缺递补
  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所产生的空缺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为一年一签,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薪酬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5000元,其他福利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研究解决。
  (三)以上公告内容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8813618、0756-8813228。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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