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12-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编制工作人员共1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年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地方气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高明区气象局气象预报预警岗位1名,主要从事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佛山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高明区气象局气象预报预警岗位(岗位编号:FSQX20180704)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大气科学(A0706)、大气科学类(B0706)。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上述岗位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fsqxj_2014@163.com),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80704-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和复审:佛山市气象局人力资源科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佛山市气象局人力资源科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上述岗位招聘人员要求已取得工程师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咨询电话:83382507
  监督电话:83997401
  附件:
  佛山市气象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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