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肇庆市广宁县村(社区)后备干部“雏雁”人选招聘公告

2018-10-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广东肇庆市广宁县村(社区)后备干部“雏雁”人选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科目: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东肇庆市广宁县村(社区)后备干部“雏雁”人选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村级“雏雁”人选队伍,逐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筑牢党在村(社区)基层执政基础,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村(社区)后备干部“雏雁”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雏雁”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78个村(社区)各招聘2名“雏雁”人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雏雁”人选主要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和其他优秀人员中选拔。须具备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强;
  (4)身体健康,年龄18至45周岁(1972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户籍在本村(社区)。
  特别优秀的,由镇党委推荐,并经县委组织部考察通过后,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拔对象:(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有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4)有违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5)曾被判处刑罚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8)与现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9)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村(社区)“雏雁”人选待遇标准:2000元/人/月。
  四、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雏雁”人选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各镇人民政府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机试(电脑操作)、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时间:2018年10月27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时间:2018年10月28日;
  2、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2018年11月3日;
  2、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机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各镇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评分,召开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按照考试成绩占75%,考察评分占25%的比例确定“雏雁”初步人选,并在镇、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组织部最终确定正式人选。
  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手续
  镇党委每年对“雏雁”人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称职等次以上的予以留用;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不再留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留用,但第二年设置为观察期,观察期考核结果仍为基本称职的,不再留用。
  八、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招考政策咨询: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组织室,电话:8620083;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各镇政府电话(见附表)。
  附件:
  1、 镇“雏雁”人选登记表
  2、各镇政府咨询电话
  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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