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韶关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3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韶关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旅游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市旅游服务中心是韶关市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智慧旅游运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旅游推广、咨询服务、旅游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韶关市旅游局2018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4月6日前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旅游局官网(http://www.sgta.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韶关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之日。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园10栋韶关市旅游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886152,888571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考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1、2项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3、报名要求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参加报考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者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面试工作统一由韶关市旅游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由韶关市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旅游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旅游局官网(http://www.sgta.gov.cn)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纪委派驻第12纪检组或韶关市旅游局办公室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 8738225、888615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本公告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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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旅游局
201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