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9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相关要求
选调
职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选调范围
|
职位1
|
科员4名
|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先。
|
经济学类、法学类、工程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
|
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
有在政府经济部门从事经济、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全国
|
职位2
|
科员1名
|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
1.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3年及以上行政部门会计工作经验;
2.中共党员。
|
广东省内
|
二、选调其他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科员
及以上;
(二)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公务员试用期满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过硬。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近期小一寸红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等。同时请将报名表、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和证件照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fgrsk@163.com。要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2月9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原因,仅接收EMS快递)。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506室,邮编:528000,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3036231。
(二)资格审查
收到材料后,我局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工作总结、业绩材料等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参考综合成绩,根据人岗相适的需要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四) 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