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1-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广东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10日~2月13日,报名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建国路68号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6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韶关市有关规定,韶关军分区直属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是韶关军分区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民兵、人武、专武干部训练任务和党政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大中小学生军训国防教育任务。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韶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在职在编及社会人员。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供。
  (二)资格条件:
  1.报名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止。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0日~2月13日(8:30-11:30,14:30-17:00);
  报名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建国路68号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证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的退伍证和军队任职经历证明、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除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现场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占30%)+结构化面试(占30%)+军事技能实操(占40%)的形式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军事技能实操成绩×40%(其中GF05财务会计岗位无需进行军事技能操作,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2018年2月25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依笔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军事技能实操人选;面试和实操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军事技能实操的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方面的能力。
  3.实操。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军事技能实际操作演练。
  结构化面试人员和军事技能实操名单及《实操和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实操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实操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和实操通知》。实操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部队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军分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51-8367621;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和实操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本公告由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人:申会东,联系电话:0751-836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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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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