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公告

2017-10-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时30分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时30分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注明本人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应聘岗位一至岗位四的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岗位五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附件: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要求表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24日
  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要求表
  招聘人数 职位要求
岗位一 1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
(2)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2年以上,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岗位二 2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办公软件操作熟练,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岗位三 2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适合男性。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办公软件操作熟练,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文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安全生产或消防工作经历或持有相关资格证者优先。
(4)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岗位四 5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3)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岗位五 6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
(2)适合男性,身高170CM以上。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退复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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